黄岛代理记账
黄岛注册公司
您当前的位置 : 首 页 > 解决方案 > 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是指在世界贸易事务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品交还在国内各出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即出口环节免税且交还以前纳税环节的已纳税款。作为世界通行惯例,出口退税可以使出口货品的全体税负归零,有效避免世界两层课税。一般分为两种: 一是交还税,即出口产品企业用原料或半成品,加工制成产品出口时,交还其已纳的税;二是交还已纳的国内税款,即企业在产品报关出口时,交还其出产该产品已纳的国内税金。出口退税,有利于增强本国产品在世界市场上的竞争力,为世界各国所采用。

1.有必要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规模内的货品。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规模,包含除直接向农业出产者收买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一切增值税应税货品,以及烟、酒、化妆品等11类罗列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

之所以有必要具有这一条件,是因为出口货品退(免)税只能对现已征收过增值税、消费税的货品退还或免征其已纳税额和应纳税额。未征收增值税、消费税的货品(包含国家规则免税的货品)不能退税,以充分体现"未征不退"的原则。

2.有必要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品。所谓出口,即输出关口,它包含自营出口和托付署理出口两种形式。区别货品是否报关离境出口,是确定货品是否属于退(免)税规模的主要规范之一。凡在国内出售、不报关离境的货品,除另有规则者外,不论出口企业是以外汇还是以人民币结算,也不论出口企业在财政上怎么处理,均不得视为出口货品予以退税。对在境内出售收取外汇的货品,如宾馆、饭店等收取外汇的货品等等,因其不符合离境出口条件,均不能给予退(免)税。

3.有必要是在财政上作出口出售处理的货品。出口货品只要在财政上作出口出售处理后,才干处理退(免)税。也就是说,出口退(免)税的规则只适用于交易性的出口货品,而对非交易性的出口货品,如捐赠的礼品、在国内个人购买并自带出境的货品(另有规则者除外)、样品、展品、邮寄品等等,因其一般在财政上不作出售处理,故依照现行规则不能退(免)税。

4.有必要是已收汇并经核销的货品。依照现行规则,出口企业请求处理退(免)税的出口货品,有必要是已收外汇并经外汇管理部分核销的货品。

出口退税

国家规则外贸企业出口的货品有必要要同时具有以上4个条件。出产企业(包含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出产企业、托付外贸企业署理出口的出产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下同)请求处理出口货品退(免)税时有必要添加一个条件,即请求退(免)税的货品有必要是出产企业的自产货品或视同自产货品才干处理退(免)税。

①出口企业应持对外交易经济合作部及其授权同意其出口经营权的批件、工商营业执照、海关代码证书和税务挂号证于同意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所在地主管退税事务的税务机关填写《出口企业退税挂号表》(出产企业填写一式三份,退税机关、底层退税部分、企业各一份),请求处理退税挂号证; 外贸企业购进的出口货品,外贸企业应在购进货品后按规则及时要求供货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其购进货品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属增值税防伪税控体系开具的,退税(以国家实时政策为准)部分应要求外贸企业自开票之日起30日内处理认证手续。

②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出产企业应在产生一笔托付出口事务之前,需持托付出口协议、工商营业执照和国税税务挂号证向所在地主管退税事务的税务机关处理注册退税挂号。

③出口企业退税税务挂号内容产生变化时,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改变注册挂号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改变挂号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退税机关请求处理改变税务挂号,填写《退税挂号改变表》(出产企业填写一式两份,退税机关、企业各一份)。依照规则企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注册挂号的,应当自有关机关同意或许宣布改变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退税机关请求处理改变税务挂号。